违规销分、修改处罚记录,长沙一交警六年受贿超千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驰报道 日前,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2011年至2017年,曾任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信大队系统管理员、代理副大队长的姚克锋,利用职务便利,在全国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违法处罚系统中,对请托人的电子违章记录擅自免分、免罚,或修改记录从而降低处罚金额。在此过程中,姚克锋通过“中间人”收受好处费,涉案金额高达一千余万元。
机动车违章处理本是闭环作业,不仅有规章制度约束,从开具罚单、查询记录到缴纳罚金,全流程留痕。那么,这些人是如何逃脱监管的,违规销分的黑色生意经又是如何形成的?
作为市交警支队的技术骨干,姚克锋利用技术手段隐藏了违纪违法痕迹。“他参与了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对平台的各项权限和操作流程了如指掌。同时,他身为该系统在长沙市的最高权限人,知晓并可随意修改各级窗口工作人员的登录密码。”岳麓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李丰揭开了姚克锋长期违规操作、逃脱监管的“秘密”。
据介绍,姚克锋私下复制了负责处罚业务的个别工作人员登录优盾,通过在账号名称后添加空格键,虚拟出新的办事人员名称进行销分操作。若在系统中搜索这名办事人员,无法看到姚克锋改动的电子违章记录。
除技术原因外,姚克锋能够长期利用系统漏洞,伙同“中间人”进行不正当交易,与所在单位日常监督缺位不无关系。
李丰告诉记者,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给予了第一权限人员过高的权力,却没有及时加强对其的监管。以姚克锋为例,除了省交通厅每年的例行检查外,其他的内部监督乏力,日常的廉政教育、风险排查防控等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在发现姚克锋违纪违法的情况后,我们督促市交警支队进行摸底排查,完善系统监督机制,健全交通管理领域的监管。”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朱志军说。长沙市交警支队已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账号管理,规定同一权限办事人员各掌握一部分登录密码,并不断优化办事平台。平台若发现工作账号存在时段、地点登录异常或记录重复时,会自动报警。
记者梳理发现,公职人员参与驾照违规销分等问题具有一定典型性。2020年1月以来,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柳某在借调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中队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车管业务大厅服务窗口机动车业务办理和驾驶证业务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共计3450元,违规处理驾驶证A证、B证扣分业务。目前,柳某已被新郑市监委给予撤职处分。
“此类问题长期存在,一是制度设置存在漏洞,二是内部风险防控流于形式,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缺失。”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华君说。
浙江省桐庐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徐伟强认为,扎紧制度笼子是防范交通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关键:“要完善交通违法处理的内部审核审批流转程序,实现前台窗口受理和后台的数据审核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设置数据巡查和电话回访岗位,做到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快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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